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环发〔2018〕9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完成我县跃进—青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农业面源污染(包括畜禽养殖)、生活面源污染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上报,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建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永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王一超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立辉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沈学鹏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 李 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春永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丁建红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陈迎文 临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文康 甸尾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境保护局,由王立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和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三、进度安排
2018年4月30日前,甸尾乡、临安镇配合县环保、水务、国土、农科、畜牧等部门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的整治工作,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以及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二)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清理整治。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按照整改方案,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逐一核查销号,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排查清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水源地环境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要结合部门职责认真开展排查,保护区内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县环境保护局,同时对环境违法问题予以清理整治,并将整治情况报县环境保护局。
(二)强化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从2018年4月起,每月月底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